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黑龙江:春运首周发送旅客182.98万人次******
中新网哈尔滨1月16日电(陈晓光 记者姜辉)16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春运1月7日启动以来,截至14日,黑龙江省共发送旅客182.98万人次,其中,铁路发送旅客97.74万人次,同比增长169.7%;民航发送旅客19.08万人次,同比增长42.81%;公路发送旅客66.16万人次,同比下降21.28%,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32万辆,与去年同期比增长18%。
春运期间,黑龙江省全面开展出租车和道路客运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拒载、议价、宰客、拼客、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百吨王”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排查“两客一危”安全隐患,持续营造平安、文明、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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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