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彦致辞。 林榕生 摄
当天,由宁德市委宣传部牵头,全市94家主联办单位联合组织的2023年宁德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在柘荣县城郊乡靴岭尾村举行,为基层发展办好事办实事,把文明新风吹入民众生活,把惠民服务送到民众心坎,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下乡”活动组委会捐赠牌交接仪式。 林榕生 摄宁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彦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把党的政策方针、文化卫生、科技法律、欢乐精彩送到农民家门口,把宁德市“三下乡”活动打造成为深受基层民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慰问困难群众。 林慧婷 摄活动现场,宁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余桑代表“三下乡”活动组委会宣读了筹集款物清单,本次筹集款物、项目总价值329万元。其间,李彦一行还入户慰问5户困难民众,并调研靴岭尾村乡村振兴和文化建设情况。
柘荣县委书记张晓容致辞。 袁镔 摄柘荣县委书记张晓容表示,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是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将把开展“三下乡”活动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等“三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舞台搭到农村、把科技送到田间、把医疗资源送进家门,更好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
2023年宁德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现场。 袁镔 摄启动仪式结束后,《闽东药城护健康》《慢城柘荣》《多彩的山海》等文艺演出接连上演,为现场民众带来了一场“文艺大餐”,一幅乡村美丽蝶变的柘荣新画卷展示在观众面前,赢得阵阵掌声。活动现场还贴心赠送已经熬制好的中药,设置中医诊疗咨询服务,并开展防疫科普,将科学健康送到基层民众身边。
义务题写春联。 林榕生 摄靴岭尾村是柘荣县剪纸特色村,也是该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靓丽缩影。近年来,该村围绕“清新乡野、文创田园”的村庄发展定位,引导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庄花园化、庭院景观化的美丽风景,成为远近闻名的“中国剪纸第一村”,走出了一条“农旅+文旅”的乡村振兴之路。
义务理发。 林榕生 摄李彦表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民众的原则,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新内容、新形式、新方法、新机制,把“三下乡”活动做实做好、做出实效,切实营造全社会重视基层、关注民生、服务“三农”的浓厚氛围;要把“三下乡”活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深度,给予民众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完)
医疗义诊服务。 林榕生 摄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